本标准按GB/T1.1-2009 的编写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GB/T 16554-2003。
本标准与GB/T 16554-2003 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 适用范围中增加了:
质量小于0.0400g (0.20ct)的未镶嵌及镶嵌抛光钻石、质量大于0.2000g(1.00ct)的镶嵌抛光钻石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非无色至浅黄(褐、灰)色系列的未镶嵌及镶嵌抛光钻石,其净度分级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其标准圆钻型切工的切工分级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非标准圆钻型切工的未镶嵌及镶嵌抛光钻石,其颜色分级、净度分级及切工分级中的修饰度(抛光和对称)分级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增加了星刻面长度比、下腰面长度比、抛光和对称性、超重比例、刷磨和剔磨等切工评价要素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台宽比、冠高比等术语的英文名称。
——修改了“比色石”术语(见本标准3.3.1)。
——增加了灰色调或褐色调钻石的颜色分级规则(见本标准 3.5.16)。
——增加了净度级别的划分规则(见本标准5.2.1)。
——增加了星刻面长度比、下腰面长度比切工测量项目。调整了切工测量数位保留要求。(见本标准6.1)
——删除了切工比率测量方法有关“目测法”的相关内容。
——修改了切工比率级别、修饰度级别的分级规则(见本标准6.2、6.3)。
——增加了影响比率级别的有关因素(见本标准 6.2.3)。
——增加了对称性和抛光的分级规则及其影响因素(见本标准6.3)。
——增加了切工级别及划分规则(见本标准6.4)。
——增加了克拉重量单位及其表示方法,修订了质量称量天平的分度值, (见本标准 7.1 和 7.2)。
——调整了分级证书的内容(见本标准 8)。
——附录A 表 A.1 增加了针状物,删除了破口、击痕。
——附录A 表 A.2 中增加击痕、人工印记。
——附录B删除了切工分级中有关仪器测量法的内容。
——增加了附录C 切工比率分级表。
——增加了附录D 钻石建议克拉重量表。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蓓莉、柯捷、沈美冬、田晶、郭涛、蓝延、谢俊、吕晓敏、王薇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 16554-1996、GB/T 16554-2003。
《GB/T 16554-2010 钻石分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