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0月29日专电(记者王旺旺)上海黄金交易所与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28日签署《上海金基准价授权使用协议》。根据协议,上海黄金交易所授权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在其开发的以离岸人民币计价的黄金期货合约中,使用上海金基准价作为该合约的现金结算价。
为顺应黄金市场“西金东移”的发展趋势,满足境内外市场参与者的需求,上海黄金交易所于2016年4月19日发布了全球首个以人民币计价的黄金基准价格——上海金基准价。截至9月底,“上海金”累计成交384.26吨,成交金额1054.52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率先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签订上海金基准价授权使用协议,表明上海金基准价对于全球投资者而言,是可交易、可信赖且具吸引力的价格。
“上海金”定价业务,是指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以1公斤、成色不低于99.99%的标准金锭为交易对象,以人民币/克为交易单位,通过多轮次“以价询量”集中交易的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成“上海金”人民币基准价格。